进贤县农村饮水安全温圳镇第二批供水工程招标公告招商引资
| 招商项目 |2012-07-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进贤县农村饮水安全温圳镇第二批供水工程已通过赣发改农经字【2010】18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进贤县温圳镇
2.2 招标范围:建设闸阀井、安装计量设备等供水系统。
2.3招标规模:约 90 万元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有关规定。
3.4本次招标部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前审查),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内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且不开启其投标报价